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免名单
(2024年1月26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免:
黄 飞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 免:
许建武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中强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刘 莹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倪志敏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