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9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公布后,楚雄州人大系统及时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一是州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研究贯彻实施问题,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宣讲《办法》,对照这次修订的重点条款逐一分析研讨;
二是及时发文通知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州级国家机关委、办、局、人民团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三是充分利用“家”“站”“室”视频会议系统宣讲,组织县乡人大干部、人大代表学习,重点讲清楚为什么要修订实施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何贯彻执行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