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保护的立法实践 ——《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公布施行

作者:陆绍林 日期:2017/12/8 来源:州人大法制委员会 点击:16048 

2017年12月4日,正值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公布施行了。《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是州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的方针政策,针对我州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的实际,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的第一部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和旅游文化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是我州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

州十一届、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元谋代表团代表多次提出关于制定元谋土林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法规的立法建议,州级有关部门也建议通过立法加强对元谋土林的保护。州人大常委会认真研究代表的立法建议和州级部门的意见,在报请州委审查批准后,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帮助,将《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立项列入州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2017年度立法计划,使元谋土林保护管理立法正式提到了议事日程。

元谋土林是分布在元谋县境内,由新生代半固结沉积物经水流冲刷形成的柱状、塔状、林状和丛状等形状的地貌,包括承载土林地貌的地基、土林地貌和土林之上承载的生态系统。土林地貌虽然在我州其他地方也有零散发现,但因其主要集中在元谋县境内,故人们习惯上总是把土林和元谋联系在一起。元谋坝子曾经散落着大大小小、各种形状的数十片土林地貌。但随着元谋土地利用价值的进一步增殖,荒山荒坡被大量开发,土林地貌也随之被逐渐毁坏。土林地貌具有极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和旅游观赏价值,也必将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在普通群众的心目中,土林地貌可能只是荒山荒坡,只是一些普通的没有任何利用价值的土堆。但在科研人员的眼中,它是地质结构演化数百万年才形成的结晶,其中緼藏着丰富的地质历史信息;在旅游者的眼中,它被想象成色彩缤纷的人物、动物、建筑,演绎出神奇的故事。土林地貌是元谋人民一笔巨大的财富,也是全州人民的一笔巨大财富,是值得子孙后代研究、值得观赏、值得传承东西。

对土林价值的充分认识,是提高立法主动性的基础。州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过程中,起草组的同志踏遍列入保护范围的土林片区,熟悉了每一片土林,研究了土林形成的地质演化过程;深入基层与当地人民群众促膝长谈,深刻体会到人民群众对土林资源的深厚感情;反复与承担管理工作的同志研讨,也更加认识到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土林管理的艰辛和无奈。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2017年8月24日第一次审议时,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在2017年10月24日第二次审议中,组成人员在修改完善后,表决一致通过。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起草、调研、修改、论证、审批过程中,帮助做了大量细致入微的工作,并对《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的起草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要其他州市在制定自然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法规过程中,充分学习和借鉴。

《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顺利公布施行,只是元谋土林保护管理工作的基础,付诸实施才能让法规的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今后要认真宣传学习《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条例,真正把元谋土林保护好、管理好,并合理开发利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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