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兴国到武定县开展《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执行情况调研并督察林长制、河长制工作

作者:谢 勇 日期:2023/11/17 来源: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853 

11月15日至16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级林长制和河湖长制副总督察周兴国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武定县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情况开展调研,并就林长制、河长制工作开展督察。

周兴国一行先后到环州乡万松山、发窝乡大黑山和插甸镇林下经济作物种植基地、黑山羊养殖基地及野生菌保育促繁基地等,详细了解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情况和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

周兴国指出,我州森林资源丰富,林下经济发展空间广阔,要学习宣传好和吃透《条例》精神,因地制宜发展好林下种养殖业、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经济产业,助推乡村振兴。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依法依规使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要发挥全国首部《条例》的优势,以更多务实创新举措,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林下经济“楚雄经验”。要扛牢扛实林长制工作责任,进一步做细做实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任务。

周兴国还深入己衣镇金沙江流域、东坡乡勐果河和插甸镇水城河,实地察看相关河段生态保护和河道治理情况,对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了督察。

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钟建辉,州林草局相关人员参加调研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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