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16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的意见

日期:2017/9/22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8654 

(20178 25 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审计局局长刘平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2016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应缴预算收入须及时足额缴库。细化年初预算编制,切实做到预算公开透明,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年初预算编制,支出确保控制在预算以内,不得无预算和超预算安排支出。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

二、盘活存量资金,加强资金管理。要加大对财政可调控用途的存量资金、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统筹及收缴力度,控制部门专项资金新增规模。按照国务院、省、州有关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规定,及时清理相关财政涉农资金,确保财政涉农资金、融资及社会帮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助推全州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三、重视审计整改,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有关部门对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严格追责问责。探索实行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内容的制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计质量。要认真落实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加强对地方审计机关的领导,健全审计制度,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工作方法,配强审计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健全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审计管理、审计审理工作,加大审计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探索建立各级特邀审计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特邀审计监督员在审计监督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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