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近日公布

作者:起国华 日期:2023/4/22 8:16:00 来源:州人大民族委员会 点击:19556 

4月15日,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公布了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目前全国首部规范林下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楚雄州森林资源丰富,全州森林覆盖率70.01%,森林面积达2991.45万亩,林下经济发展空间十分广阔,林下经济产业已初具规模。2022年,全州林下经济产值109.97亿元,占林业总产值的34%,为促进林农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有力支撑。鉴于相关上位法对如何发展林下经济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制定条例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分必要。在州委的领导下,2021年开始,州人大常委会顺应形势发展需要,启动制定《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条例遵循地方立法“小切口、小快灵”,探索性、试验性、引领性的原则,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绿色发展底线,从职能职责、用地范围、负面清单、支持政策、管理措施等方面对林下经济发展作了规范。

条例于2023年2月1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经2023年3月24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楚雄州人大常委会于近日公布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的公布施行,必将对楚雄州林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及促进群众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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