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兴国率队到永仁县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察

作者:郭逢春 日期:2022/10/21 来源: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20666 

10月20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级河(湖)长制工作副总督察周兴国到永仁县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察。

周兴国一行先后到永仁县麻栗树水库、第二污水处理厂、永定河麦拉国控监测断面实地督察了永仁县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在现场听取了永仁县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后,对永仁县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

周兴国强调,永仁县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落实河湖长制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一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抓好河(湖)制工作。二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各级河(湖)长,特别是乡(镇)和村两级河(湖)长要认真履职,加大日常巡河力度。三要认真排查污染源,以问题为导向,加大整治力度。四要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要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四乱”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治理,并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涌、秘书长钟建辉和相关委室以及州水务局有关负责人参加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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