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这十年 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

日期:2022/8/2 17:07:00 来源: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27165 

编者按:7月28日,“楚雄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之州人大常委会专场在州会务中心举行。发布会全面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与重要成果,并回答记者提问。为了让读者全面学习了解十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取得的辉煌成就,从今天开始,我们将陆续刊发新闻发布会相关内容。

 

 

楚雄这十年  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

 

楚雄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新闻发言人  钟建辉

党的十八大以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职权,为我州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著优势和巨大功效。

 

一以贯之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2022年5月30日,中共楚雄州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善于使州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州人民的共同意志,善于使州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坚持健全和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2016年、2021年,州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又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保障和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修订了党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等,进一步促进了党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中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接受州委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仅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就向州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46次,提请州委审议重要议题30项,党组书记向州委和州委书记报告工作30次,坚决完成州委交付的重点工作任务。十年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讨论并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166项,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7人次。围绕州委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做到州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前发展。

 

一以贯之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开展立法

 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用好民族立法和制定地方性法规两个立法权,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主导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民族立法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十年来,共制定修订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15部,立法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对57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2021年5月1日施行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成为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和全省首部养老服务单行条例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立法。制定修订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今年全面启动并加快推进《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以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立法。制定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以“法”助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彰显民族特色,建设营造美丽宜居环境。

加强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方面的立法。制定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保护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依法促进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和弘扬。

加强促进产业发展方面的立法。制定修订《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等,今年又加快修订《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为养老服务、生物医药、民族文化旅游和林业等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以贯之围绕全州工作重点开展监督

 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提升监督工作“高度”,增强监督工作“硬度”和实效,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十年来,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36项,对70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视察24次、专题询问3次。

楚雄州人大常委会采取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监督,提高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开展监督。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疫情防控阻击战、养老服务、学前教育、医疗卫生等开展监督,连续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和脱贫攻坚等报告。着眼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听取和审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等报告;着眼推进“三农”工作,听取和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林业改革和发展等报告,对农作物种业发展、稳定核心烟区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着眼“四大走廊”建设、打造大滇西旅游环线新亮点,听取和审议文化遗产保护等报告,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先后组织驻楚部分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对抗旱保民生、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建设、烟草水源工程建设、楚雄至广通高速、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

聚焦管好人民“钱袋子”开展监督。着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国有资产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限额及专项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监督,助推经济持续稳定运行。2021年首次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10家州级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监督并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聚焦法治楚雄建设开展监督。重视宪法宣传教育,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坚持组织州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向宪法宣誓,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对其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仆意识、担当意识。动员全州各级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市场监督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等报告。听取和审议“两院”刑事审判、涉诉信访及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两级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报告。组织驻楚部分省、州人大代表对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助推我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聚焦增强刚性和实效开展监督。落实州委《关于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了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与州纪委州监委监督信息互通机制。制定了《工作评议办法》《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办法》,推进评议和测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2021年首次对3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对5个州级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审议意见落实的跟踪监督,建立了专题询问问题落实跟踪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一以贯之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为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2022年2月12日至15日,楚雄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人大、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财政、计划报告,选举新一届人大、“一府一委两院”领导人员

坚持在换届选举中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贯彻执行选举法、云南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县乡人大代表结构比例等要求,确保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用好选民登记信息系统,推进选民登记信息化录入,保障流动人口的民主选举权利。指导基层人大依法做好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介绍、投票等工作,保证选举具有广泛、有序、坚实的民主基础。

坚持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规划计划、制定审议法规案,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发挥全州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了解基层一线法治需求,通过座谈、论证、咨询等方式,保证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汇聚民智。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深度广度,通过监督计划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基层州人大代表座谈会和深入基层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确保在监督中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坚持在代表工作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建立并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等制度,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重视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发挥已建成的1186个代表活动阵地作用,及时了解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畅通代表与群众联系的“最后一公里”。

 

一以贯之加强自身建设

州人大常委会立足“四个机关”新定位,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证。

2022年7月13日至14日,楚雄州人大常委会举行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专题视频培训班,对全州8722名州、县、乡人大代表和694名人大干部进行培训

 

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中央、省、州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人大各级党组织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修订了州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70多项工作制度。机关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和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全州人大系统成为州级文明行业。机关宣传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及时传递人大声音,生动讲好人大故事。

持续抓好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落实省委、州委要求,及时制定出台实施方案,采取“一个目标任务”“两项主题实践活动”“三次工作会议”“四个任务清单”“五个专项行动”的“12345”工作措施,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州人大常委会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经验做法《“五大行动”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驰而不息抓作风  笃行不怠提效能》被《云南人大》和州委效能办刊发。

持续发挥人大的整体功能作用。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人大系统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通知要求,主动争取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高质量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执法检查等任务。加强对县、乡人大的工作指导,合力推进全州人大工作,更好发挥全州人大整体功能作用、

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楚雄州委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凝心聚力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新征程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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