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日期:2017/7/12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8626 

(2017622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建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形成棚改合力。要牢固树立抓棚户区改造就是抓民生、抓改革、抓发展的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把棚户区改造作为积极改善民生增强群众福祉、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的重要措施,切实增强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及时准确把握棚户区改造政策动向,加大棚户区改造重大意义和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法律法规及措施,消除群众疑虑,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坚持阳光拆迁,制定科学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向社会公开拆迁政策和程序,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关注和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合力。

二、科学规划,强化统筹兼顾。要强化统筹兼顾、综合衔接,注重前瞻性、系统性、高起点地抓好棚户区改造区域和建设项目的规划及设计,高标准地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要优化棚户区改造区域的综合承载能力,因地制宜、综合配套,注重与地方特色小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民族文化风貌特色统筹结合,使棚户区改造区域功能齐全、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更有文化底蕴、更加体现民族建筑风格,不断提升改造水平,构建和谐良好的人居环境。

三、多措并举,破解融资难题。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专项资金支持。积极探索有效的融资方式,推动政策性银行贷款,同时,继续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融资渠道。有效盘活现有土地存量,增加土地出让收益。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入有实力、社会责任感强、信誉好的企业家参与棚户区建设和改造,缓解资金压力。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加大资金投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为实现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目标提供资金保障。

四、完善机制,推进货币安置。要准确掌握存量商品房底数,认真分析研究商品房库存情况和去化周期,拓宽商品房安置渠道,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与存量房市场的有效衔接。多渠道、多方式优化货币化安置,加强与房地产企业沟通协调,让群众得实惠。建立和完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激励机制,切实简化货币化安置办理过程中的程序和手续,鼓励、引导群众自愿选择货币化安置,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步伐。

五、强化监管,严把质量安全。要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跟踪监理制与合同管理制度,全力把好施工安全质量关。要把安全生产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始终,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坚决杜绝因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切实发挥监察、审计和检测、监理、质监的监督作用,严格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证每一项工程都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成为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和廉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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