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开展长江禁渔和“河湖长制” 工作督察

作者:刘丽美 日期:2022/5/16 15:49:00 来源:禄丰市人大常委会 点击:1204 

近日,禄丰市人大常委会督察组深入土官镇、勤丰镇对长江禁渔和“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督察围绕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宣传及相关要求落实情况,“河湖长制”履职情况,“清河”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察发现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及加强机构机制建设等方面开展。

督察组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广泛宣传引导,提高群众认识,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要切实履行好河湖治理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禁捕退捕工作作为“河湖长”履职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要发挥“河湖长制”优势,相关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好职责,开展联合行动,层层传导压力,提升工作实效,把长江禁渔工作落到实处。要抓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快环保设施建设,使农村生活污水和生产生活垃圾做到应收尽收。要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检查,督促企业达标排放,切实整改存在问题。要积极争取项目,做好生态河道治理的规划,加大资金的投入,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据悉,自长江禁渔和“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禄丰市高度重视长江禁渔和“河湖长制”工作落实,采取了常态化巡河治理、定期开展“清河行动”、发动社会参与和监督等措施推动长江禁渔和“河湖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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