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作者:贾绍伟 日期:2022/5/16 15:41:00 来源:姚安县人大常委会 点击:2108 

为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法治宣传教育,助推民族团结示范创建。   

   

  一、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强化民族法治教育与宣传。

近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代表建议督办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云南省实施办法、《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和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民族贫困地区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等工作情况进行强有力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努力推进中央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全面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参与乡村振兴及社会市域治理巩固提升,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按照社会市域治理和乡村振兴相关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挂包东街社区和红梅村委会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并结合《姚安县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意见》要求,通过进村入户“大走访”、“大接访”、“大排查”活动,开展民族团结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群众意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各民族同心同向,家园共创共享。宣传和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引导社区群众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共同”、“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充分认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防范电信诈骗意识,拓宽了普法宣传领域,促进和谐社区、法治姚安建设,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

参与社会市域治理巩固提升,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组织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到西正街开展民族团结法规宣传,耐心细致地为群众答疑解惑

三、强化民族团结法治宣传,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氛围。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利用“12.4宪法宣传周”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县城西大街赶集日摆摊设点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姚安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宣传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内容、防范电信诈骗等相关知识,并耐心细致地为群众答疑解惑。同时,以民族团结进步知识测试、志愿者服务活动、微信短信等形式,全方位、广覆盖、高密度、多视角开展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积极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人大机关干部深入挂包联系弥兴镇红梅村委会开展民族团结法治宣传和普法活动。

县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结合扶贫入户、走访调查挂包联系红梅村委会时机,通过召开群众会、户长会的方式发放书籍、面对面讲解等宣传形式,为挂包联系红梅村群众解读了202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对《民法典》、《楚雄彝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进行宣传讲解,提高了当地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使民族团结、爱国信教、依法信教、守法传教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了增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县人大法治宣传艺术团宣传《宪法》、《民法典》

五、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文艺专场演出。

在梅葛广场大家乐小舞台由县人大法治艺术团、县农戏协会牵头,开展以《宪法》、《民法典》、《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等内容法治文艺专场演出,用喜闻乐见的姚安花灯、坝子腔、小邑拉花、莲花落、梅葛芦笙舞、小戏、小品、小彝剧等形式多样的表演方式,把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展示在剧目之中,民族团结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成效明显,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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