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作者:李长平 日期:2022/5/10 8:31:00 来源: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点击:16467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人民公仆意识,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拓宽联系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从顶层设计上进一步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个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依法民主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组成,代表人民的利益和国家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就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服务代表、受代表监督就是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应有之义,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基础。人民代表来自人民,工作和生活在人民群众当中,对基层情况最为熟悉,对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最为清楚,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才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民主政治的显著优越性。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要把好代表“入口关”,让每一名代表都能具备代表人民的基本素质。代表选举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从名额分配、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讨论协商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投票选举到代表资格确认公告等各环节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障人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基础上,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督,不仅要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确保选举工作方向正确,风清气正,而且对人民代表的综合素质也要作全面的考量,让选出的代表真正代表人民,是代表、能代表、会代表。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要明白人大代表的法律性质和地位。人大代表行使的是一种国家权力,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把自己的权力依法委托给自己选出的代表来行使。各级人大代表都是按照法律规定、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讨论和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人大代表的职务是法定的,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人大代表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肩负着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涉及代表履职的法律,有《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全国人大代表组织法》《地方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同时这种职务也是法定的职责,是不能放弃的。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人大代表要依法履职尽责。每位人大代表都要用好权力,履行好义务。人大代表享有的权利,包括出席本级人大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参加本级人大的各项选举、各项表决;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等。人大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主要是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协助宪法和法律实施;按时出席本级人大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等;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等。代表的权利和义务都是法定的,也是协调统一的,享有的权利实质上是神圣的职责,不能只讲权利不讲义务,也不能只讲义务不讲权利。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要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国家机关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保证代表知情知政,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发挥好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的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各级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人大代表的言论自由和人身自由受特殊保护,要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和物质保障。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要构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在会议期间参加审议讨论和投票表决的必要准备,是履行好会议职责期间的重要基础。每个代表都要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认真做好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建好各级代表工作站,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搭建好代表联系群众的“直通车”、倾听民意的“顺风耳”、掌握民情的“千里眼”。各级国家机关要践行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的重要指示精神。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人大代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奋发有为敢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代表依法履职的前提和根本,也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先决条件。每位人大代表,要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点和优势、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高度来认识代表和代表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在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的全过程。每一名代表都要加强学习,努力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不断提升自身的整体素质,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为民服务中担当尽责。(作者系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共0条评论

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