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村委会在普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作者:周南西 日期:2022/4/6 11:00:00 来源: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点击:14025 

——以姚安县为例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同全国各地一样,姚安县突出普法重点,夯实普法阵地,创新普法方式,广大干部群众普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法治化水平总体提升。

近日,笔者到太平镇各苴、陈家村委会,光禄镇梯子、新庄、江尾村委会,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

进行调研,分析村委会在普法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情况。实践表明,村民委员会在让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中有着基础性的积极作用。

在光禄镇调研中,江尾村主任说:该村多年无违法占地事件,人居环境提升中,“五堆十乱”有效整治,婚姻家庭案有效遏制,这得益于村委会干部不推卸责任,村干部虽然没有执法权,但只要是村里的事就有管理权,村干部要敢管、能管、善管,比如农户违法占地建住宅,一开始村里就以无执法权为由,不管不问,一旦建起来再去管去拆,那是很麻烦的事情了。敢管、能管、善管就是村干部每到一个小组开会,先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然后再安排其他工作。

新庄村书记说:换届前新庄村委会对村民小组的违法、违反村规民约的事不敢说不敢管,更有甚者还有村民带着被子到村委会赖吃赖住,无理取闹,这主要是不知法、不守法、不遵法,后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政法部门的帮助支持下,依法妥善处理了这件事,在全村教育震动很大。他还说:通过普法,严格依法执法,特别前段时间,自己的老岳哥违法也不徇私枉法,毫不留情,依法办理。现在新庄可以说是由乱到治,广大群众学法守法遵法,安居乐业,治安良好。

姚安县“七五”普法期间,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组建了由232人组成的普法讲师团32个,由83人组成的法制副校长11支。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教育36场次,送法下乡350场次,印发宣传资料110万份,投入42万元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一个,投资44万元建设法治主题公园一个。组建法治文艺宣传队一支巡回演出214场次。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一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全州“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全县普法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人民群众学法懂法遵法用法较大提升,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团结。

“八五”普法期间,正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振兴乡村的关键时期,有效推进“八五”普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这一工作中,村委会发挥着基础性的积极作用:一是村委会能更好地突出普法的常识性,它通过到某小组或自然村安排工作时用简短的时间,用贴近农村的方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使群众更容易接受和理解;二是村委会能突出普法的时效性、针对性,可以在安排工作时,宣讲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为什么制定这样的法律,按照法律规定哪些事能做哪些不能做,从而增强宣传和教育群众的实效;三是村委会能更好地整合普法力量,针对“谁执法谁普法”,村委会能有效地把行业部门整合起来,通过行业执法来普法,如宅基地问题、护林防火、酒后不能驾车等相关法律法规,县乡行业部门只有深入到村组同村委会一道才能更好地普及到群众当中;四是村委会能提高群众的参与度,村委会面对的是各家各户的村民,能够有效地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进而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学法用法守法中来。

要发挥好村委会在普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笔者认为应抓住四个重点:一是村干部要提高认识,进一步认识村干部在推进普法学法守法用法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二是村干部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对《宪法》和法律法规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只有村干部学通弄懂会用,才能更好向群众宣传讲解;三是建立普法工作的制度和长效机制,使普法成为常态化工作;四是切实做好执法普法,在对一些违法案件的执行中,让一个村组或更多村的群众从一个案件的执法中知道法律,懂得法律并遵守法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达到“以案释法”、形成教育与震慑的效果。(作者系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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