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方式 延伸监督触角 发挥人大监督助推禄丰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作者:杨燕菲 日期:2021/11/26 23:21:00 来源:禄丰市人大常委会 点击:14309 

2017年以来,禄丰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围绕坚定不移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经济运行、预算执行、重点工作、民生事项、依法治理,综合运用议题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了禄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围绕促发展保稳定,强化经济监督。一是按照《监督法》《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每年人代会按程序审议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视察、调研等方式,深入分析经济发展态势,提出强化运行监测、加快项目建设、狠抓工业发展、扩大消费需求、加大民生投入和加强税源管控、支出管理、税源培育等审议意见77条,推动年度人代会目标的实现。二是建立财政经济专家库,建立财政预算编制方案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共收集意见建议62条。在全州率先实现预算联网监督,落实实时在线监督、定期分析研判、及时预警提示措施,共编发《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简报》17期,提出问题69条,处理系统提示预警信息75条,从建立制度、改进方式、加强规范等方面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三是强化政府债务监督,制定了《禄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监督的办法(暂行)》,按要求审议市人民政府年度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债券资金安排议案,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常态化跟踪监督。四是推进国有资产监督,制定《中共禄丰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与意见落实相配套的三年规划,自2019年起,每年听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逐步强化市人大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职能。五是加强审计监督,制定了《关于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实施意见》《禄丰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办法》,提高审计监督工作实效。

围绕群众民生保障,延伸监督触角。一是强力推进人代会议案建议办理,五年来共交办全市各级各部门市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8件、建议意见916件。每年均以召开议案建议交办会方式,明确议案建议办理责任部门、工作责任、办结时限和办理措施,通过建立代表议案建议考核及督查机制,落实代表议案建议满意度测评和办理回访征询意见制度,强化对承办单位的指导、监督,发挥议案建议对民生改革的推动作用。全市累计议案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建议办复率100%,满意率98%。二是以民生工作为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先后对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平安校园、教育发展改革、农村增果、花卉产业、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社会保障精准施保、殡葬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城乡人居环境、旅游产业发展、养老事业发展、医疗保障等10余项民生工作进行审议,以审议助推民生重点工作落实。三是组织州市人大代表对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城区供水水源地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农田水利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暨特色村寨建设、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教育改革发展、美丽县城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等10余项民生工作开展视察,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49条,市第二高中、禄丰火车南站站前广场等一批民生实事加速推进。四是健全完善“全链条”监督机制,把调查、测评、整改有机结合,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林业、社会保障、住建、水务、发展改革、民政、工业信息化科技、市场监管等10余家市级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有力推动市人民政府部门落实民生保障责任。五是切实加强全过程监督,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司法、水务、应急管理等工作,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开展专题询问,充分彰显了人大议事制度和监督制度的效能作用。

围绕推进依法治理,强化法律监督。一是抓好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累计举办《云南省预算监督条例》《行政处罚法》《审计法》《民法典》等法律讲座55期,培训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和市人大机关干部4821人次,夯实人大系统干部法律监督基础。二是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为人大重要工作任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落实宣誓制度,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09人,组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132人。三是强化行政法规执行情况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47次,提出整改建议241条,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四是强化政法工作专项监督,先后审议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人民调解工作,市人民法院审判、人民陪审员、执行工作和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13次,切实推动司法公正。五是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做好《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风貌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等立法调研,为地方性法律法规起草工作进言献策。六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能,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对全市民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市级规范性文件涉及的行政处罚内容进行专项清理,市人大常委会向州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8件,有效维护法制统一。(作者系州人大常委会委员、禄丰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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