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5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22日至23日在楚雄召开,会期2天。若会议召开时间有变动,授权主任会议另行作出决定。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