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十大”亮点回眸

作者:徐 洁 日期:2021/5/17 16:52:00 来源: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办公室 点击:46740 

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委州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0年度州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全年工作呈现如下“十大”亮点:

——强化党的领导,突出政治建设。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在人大落地见效;认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学习成效在全州该项专题推进和调度会议上作了交流。

——聚力凝心铸魂,筑牢思想阵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常委会党组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21名处级及其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作学习交流发言;组织干部职工理论学习9次,11名在职干部做交流发言;常委会领导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11场次;59名机关党员全部参加了“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还组织70余名州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到延安干部培训学院等进行培训。

——紧盯责任落实,提升党建水平。制定实施《中共楚雄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工作提醒办法(试行)》,开展工作督查4次;进行清单式抓落实,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陈豪书记楚雄调研讲话精神等20个任务清单汇编成册,做到责任明了、任务明确、措施明白。

——着力强基固本,厚植基层基础。全力巩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年内第四党支部被命名为省级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并荣获我州“银发先锋之家”称号;认真落实“千堂党课下基层”暨“党课开讲啦”等制度,机关全体党员讲微党课58次;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及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

——开展激励关怀,温暖党员心窝。利用元旦、春节、“七一”等重要节日及时开展看望慰问机关生病住院的离退休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年内共慰问各类党员57人次,慰问支出经费3.52万元。

——坚持党性原则,严管意识形态。制定《关于规范楚雄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络行为的规定》《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加强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楚雄人大》等阵地管理;宣传工作成效被《云南日报》和《人民代表报》刊载。

——聚焦正风肃纪,构建清廉机关。组织开展弘扬好家风演讲、“廉政家访”,撰写收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文章90多篇。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优秀”等次。

——锻造过硬队伍,创建模范机关。以“六带头六过硬”即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做政治过硬的模范;带头学习创新理论,做信念过硬的模范;带头夯实基层基础,做组织过硬的模范;带头练内功强素质,做能力过硬的模范;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做作风过硬的模范;带头依法履职尽责,做业绩过硬的模范为载体创建模范机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实践与思考》党建调研报告,荣获省“十佳课题研究成果”。

——做好“党建+”文章,深化文明创建。制定实施《抓党建促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的工作思路,成功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州人大系统成功创建为州级文明行业;充分发挥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抗疫先进事迹和《发挥人大优势、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一批典型经验在《人民代表报》刊发;倾力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楚雄州人大常委会被评为楚雄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结对共建先进单位”。

——突出党建引领,服务中心工作。以党建工作促扶贫工作,2020年度“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成效考核结果为“好”;以党建工作促“大比拼”工作,2020年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以党建工作促法治建设工作,2020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评价为“优秀”等次;以党建工作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常委会办公室被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以党建工作促平安建设工作,2020年度平安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州级优秀单位”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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