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1/2/6 16:13:00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17533 

(2021年2月5日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兴国主任受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楚雄州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我州“十四五”时期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大力弘扬“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精神,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砥砺奋进、开拓进取,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着力推动实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行动,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不断取得新进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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