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日期:2021/2/6 16:09:00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17334 

(2021年2月5日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州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了《中共楚雄州委关于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体现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使命担当,彰显时代特征、符合楚雄实际、体现人民意愿,是充分发扬民主、开门问计、集思广益的结晶,具有战略性、创新性、引领性,总体安排积极稳健可行。

会议要求,州人民政府在推进规划纲要实施中,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努力在高质量推动滇中城市群新增长极、以五大枢纽为重点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创新创业高地、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高地、改革开放高地、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支撑区上取得实质性突破,确保“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会议号召,全州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楚雄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为谱写新时代楚雄高质量发展新华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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