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1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 免:
张洪云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丽芬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肖 洁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付永新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万翔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周映枢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