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助推民族团结进步 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人大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楚雄实践

作者:阮日权、张旺昌、普利明、杨贵云 日期:2020/12/18 13:36:00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14055 

近年来,楚雄州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嘱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组织领导,突出人大特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民族地区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融入人大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人大在民族团结进步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法保障民族团结,携手共建美好家园,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楚雄州绽放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牢记嘱托  把好民族团结进步方向盘

 

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贯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全过程,把牢民族团结进步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强化组织组织保障,发挥党组领导作用成立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民族委主任委员任副组长,相关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党组定期听取汇报,分析研究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重要论述,确保创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二是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重要论述,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和机关文明讲堂等平台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深入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筑牢五个认同”“五个维护”“三个离不开的共同思想基础,全面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民族政策,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时代主题。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它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生命线,利用州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媒体和订阅中国民族报刊等方式,加大对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宣传,通过选树宣传普联和这一先进典型,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自豪感、责任感,使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在干部职工中入脑入心团结引导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全州各级人大代表积极为民族地区发展履职尽责。

 

立法为民  起民族团结进步保障

 

州人大常委会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法治保障,先后制定了涉及民族教育、民族文化、民族医药、民族地区生态保护等领域的13部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助推楚雄州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一是立法保障民族医药的继承发展。制定施行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彝医药方面的立法,为我州彝医药的传承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开启了有楚雄州特色的大健康产业发展新空间,拓宽了优势产业的培育渠道,挖掘了富民强州的更大潜力,保障和推进了彝医药全民健康事业发展,缓解了我州民族地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促进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楚雄州的发展与完善。二是促进民族教育快速发展。制定施行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强化了州民族教育的法治保障,使投入不断加大,民族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师的优惠待遇得到落实,全州民族教育事业稳步发展。三是立法保障民族文化的传承弘扬发展制定施行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保护条例》,使我州民族地区彝族服饰文化得到了有效传承和合理开发利用,彝族服饰生产、加工、经营销售日益成为一个新兴产业,已成为州广大农村少数民族妇女增收致富的一个重要途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的公布施行,为十月太阳历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坚定和增强了民族文化自信、文化认同,推动了民族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四是立法助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施行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推动了我州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使其防洪、灌溉、供水等功能充分发挥,造福全州人民。《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的制定施行,有力推进民族地区独特景观保护,民族地区生态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到很好融合。五是立法改善促进民族地区人居环境。《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的施行,有力推动我州民族地区构建和谐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使民族文化、地域文化、自然环境资源等特色得到更好保护传承和挖掘利用

 

监督惠民 解决民族团结进步烦心事

 

州人大常委会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中央、省、州党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见效。一是执法检查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共对37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通过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州民族教育条例》《州彝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切实使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合法保障。二是跟踪问效加大政策措施向民族地区倾斜。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104项,组织代表视察11次,开展专题调研7次,专题询问1次,持续对民族机动金使用情况、医疗保障、扶贫就业、少数民族教育等工作进行监督,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资金、项目向民族地区倾斜,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三是重大事项决定促进民族地区民生改善。共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65个,特别是在关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少数民族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上,及时作出回应,助推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代表聚力 架起民族团结进步连心桥

 

州人大常委会发挥优势,号召全州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凝聚起强大民族团结进步智慧力量。一是保障各少数民族政治权利。科学统筹好少数民族人大代表的结构比例,拓宽少数民族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仅州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人大代表比例达33.9%二是积极发挥少数民族人大代表作用。把联系少数民族人大代表纳入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州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中,邀请少数民族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参与视察、检查、调研等监督活动,架起党和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桥梁、维护好民族团结进步纽带。三是强化民生议案建议办理落实。关于提高村三职干部补助和建立保障机制等一批议案的办理,提高了包括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人口在内的村三职干部补助建立保障机制等民生问题。四是发挥人大代表宣传员作用。发动人大代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彝族歌舞《彝家人民谢党恩》、梅葛芦笙舞《人民与党心一条》等人大代表参与的剧目,传递了民族团结之声,讲好民族团结故事,营造了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各族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构建和维护了中华民族这一共同的精神家园。

 

精准扶贫  结出民族团结进步幸福果

 

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针对所挂联的7个贫困村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较高的实际,践行在共同发展的道路上,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自新一轮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牢记嘱托,当担使命,连续三年开展扶贫工作专题监督,常委会领导率先垂范、深入一线,通过实施派驻机关干部驻村工作、结队帮扶,盖新房、谋产业,促就业、扶教育等一系列帮助民族地区改善民生的措施。2015年以来,累计协调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共计8800多万元,全力推动挂点联系的7个贫困行政村、6783048人实现了高质量脱贫,脱贫攻坚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注入了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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