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日期:2020/7/29 9:04:00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35538 

——2020514日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楚雄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任锦云

 

各位代表:

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中共楚雄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以钉钉子精神、工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实施“1133”战略、助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8次,制定单行条例2件、地方性法规1件,作出法规性决定1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议案及专项工作报告26项,开展执法检查8次、专题调研3次,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15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3人次,组织人大代表专题视察2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不断推进全州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落实州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州委领导,严格执行向州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州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立法规划、监督计划,提请审查法规草案、人大专项改革等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报告人大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做到工作安排紧贴州委中心、重大决定实现州委意图、人事任免体现党管干部原则,使州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州各族人民的意志。

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年内,召开了14次党组会议,举行了9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理论武装,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坚持重大工作由党组研究提出、再由常委会审议决定,凝聚起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的磅礴力量。

推进全州人大工作。进一步密切与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对全州基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预算联网监督、备案审查等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导,切实提升履职水平,更好发挥全州人大整体职能作用。

二、聚焦良法善治,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常委会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厉行法治精神,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以立法为民、立法靠民为价值取向,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立善法、善立法、立管用的法,以良法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保障善治。

健全立法机制。严格执行常委会党组向州委请示报告立法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州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并提请本次代表大会审议,使立法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为我州立法工作提供法规依据和程序保障,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完善立法规划计划。坚持“立改废释”并重、急需先立、成熟先行的原则,按照州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州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调整了本届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把修正自治条例等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暂缓修订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彝族服饰保护条例于61日起施行,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于71日起施行,依法作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州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这些条例和法规性决定的公布施行,为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提供了法治保障。自治条例修正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加快乡村清洁条例的立法工作进程。持续开展林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调研。积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我州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和13部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

强化立法能力建设。组织州、县市人大干部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全国和省州人大常委会举办的立法工作培训班,着力提高法治理论素养和立法工作水平。20197月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州召开了全省民族立法工作座谈会,宣传推广了楚雄经验。工作中,我们不断总结提高,编印了《楚雄州立法资料汇编》《楚雄州地方立法实践与探索》,为做好新时代我州立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依法开展监督,助推彝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全州工作大局,紧扣人民群众关切,紧扣厉行法治,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督。聚焦“1133”战略实施、促进彝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任务,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十三五”规划纲要重大项目库调整完善、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等工作报告;对全州推进“1133”战略实施情况、打造全国一流“绿色能源牌”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凝心聚力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对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严格贯彻实施预算法,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全州和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州本级专项预算调整方案、2018年财政决算、2019年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2018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及整改等26项工作报告。对2019年州级部门预算批复和预算公开及绩效评价进行跟踪调研,增强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州、县市人大完成了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升级并运行,实现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和智能化监测预警,有效提高预算审查监督质量。

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监督。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增进人民福祉。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情况、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情况、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等工作报告。组织驻楚部分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对养老服务、学前教育及提升高中教育质量等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开展专题视察,并到省内外进行专题考察,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受到州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加强对法治楚雄建设的监督。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促进宪法贯彻实施。依法组织州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对其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我州“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州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有力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州行政区域内的正确有效实施。深入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司法局、州公安局开展工作调研,了解司法体制改革和履行工作职能情况。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84件次,及时转办、交办,加强督办。完成了全州县市人大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备案审查平台建设迈出了新步伐。

四、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对财政预决算、全州和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州本级预算调整、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置和调整方案、省级生态文明州建设规划(20172020年)等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其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精心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后颁发任命书并向宪法宣誓,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仆意识、担当意识。年内,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7人次,免职92人次,辞职6人次,补选州人大代表3人次,罢免1人次,保证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五、尊重主体地位,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常委会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深入贯彻落实代表法,尊重代表、联系代表、服务代表,支持人大代表依法积极履职,为代表发挥作用提供良好保障。

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联系对象,使每名组成人员都直接联系基层州人大代表,全面了解民情民意。全年共邀请80余名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列席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法规草案及时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组织州人大代表255人次开展专题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有关会议和活动,注重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持续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把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作为畅通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两个必建”的要求,在抓好原有活动阵地改造提升的基础上,州级又补助资金113万元,新建486个村(社区)“代表联络室”,全州县乡村三级代表活动阵地达到1186个,实现了全覆盖,成为了代表发挥作用的“大舞台”、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在了解群众关切、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加快全州医疗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州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建立高中质量综合激励机制议案办理取得初步成效。交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的190件建议,满意率达100%,解决率达56.1%,比上年提升2个百分点。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常委会不仅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还对议案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及时提出办理意见建议,多次召开议案督办专题会议,研究并协调推进办理工作,增强了议案办理工作合力,加快了议案办理进程,提升了议案办理质量。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坚持召开政情通报会,及时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云南人大》、赠阅《楚雄人大》,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动员全州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关于楚雄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高度重视代表履职能力和作风建设,组织部分代表赴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培训学习,支持选举单位和选区依法开展代表履职监督。积极推进会议期间开展网上办理议案建议。

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重点工作中彰显新作为

常委会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紧扣中心,主动担责,积极作为,自觉服从服务大局,努力做好州委安排的重点工作。

合力决战脱贫攻坚。发挥人大优势,动员全州各级人大代表发挥好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认真履行挂钩帮扶责任,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各委室都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定走产业扶贫的路子,倾心帮助7个扶贫联系点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特别是在帮助引导群众发展产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聚力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紧紧围绕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按照州委的安排,常委会主要领导担任新材料与绿色能源产业推进组组长,围绕能源枢纽建设、新材料产业、太阳能电站建设,助推州委重点工作,协调解决了西安隆基禄丰单晶硅切片工厂一期、二期项目规划、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等诸多困难和问题,保障项目建设高效有序推进,按计划实现项目投产。1位副主任牵头推进滇中引水和小石门大型水库建设,其他各位副主任分别参与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等多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着力推进人大牵头的深化改革工作。经州委深改委审议同意,制定并印发了《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监督的办法(暂行)》《建立预算审查前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楚雄州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办法》,进一步深化了全州民主政治领域改革。

七、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管党治党责任更加夯实。聚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努力适应新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增强履职为民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全面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坚决全面彻底消除侯新华、赵海仙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担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不断加强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党建工作服务保障中心任务的成效显著增强。

作风更加优化。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在建立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制度、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并组织实施两个方面实现了赶超标兵的目标。紧盯打造全国一流的“绿色能源牌”目标,努力推进“绿色能源+”全产业链发展并取得新突破。我州的民族立法、预算联网监督、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人大宣传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继续巩固好机关全国文明单位和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法治先进单位、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成果。通过开展大比拼,不仅推动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而且锤炼了过硬作风。

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在机构改革中,新设立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对机构改革后各委室的职能职责和运行机制进行了调整规范。支持各委室立足法定性、专业性、经常性的优势,积极发挥作用。

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更加深入。以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的契机,积极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彝州大地生动实践的运用型研究,深入总结工作中的鲜活经验并加强对外宣传,《人民日报》、新华网、学习强国平台、《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等中央和省级媒体多次宣传报道了我州人大工作的经验和成效,传递楚雄声音,展示楚雄形象。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人大常委会关心指导、州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州各族人民、各级人大及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州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过去一年,工作中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结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工作的整体实效还不够,联系基层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制度机制还需要进一步落细落实。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疫情防控主要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发出通知要求“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学习宣传贯彻好《决定》和《实施意见》,确保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高效推进,促进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筑牢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法治防线。全州各级人大常委会强化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主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主动作为。

 

2020年的主要任务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州人大常委会将在州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着力提升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水平,依法履行人大职权。

一是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自觉接受党委领导,贯彻落实党委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人大的制度优势,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方向。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行使好人事任免权,确保州委主张成为人民意志。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发挥好州人大常委会及其班子成员在产业发展、精准扶贫、招商引资、重点工程、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中的带动作用。

二是努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坚持以“法”促“发”,立良法、保善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努力使每项立法都反映群众意愿、得到群众拥护,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要继续做好立法条例、自治条例修正的报批工作,做好乡村清洁条例的制定工作,做好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要落实好全国人大、省人大有关梳理修改涉及疫情防控、公共卫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建立健全我州法规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三是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坚持围绕大局、贴近民生、突出重点,推动国家机关依法行权。今年,要继续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商业银行法、选举法、食品安全法、监狱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推动发展。督促如期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关注“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开展专题调研。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法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决算、审计、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州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乡村公路建设管理情况、2019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城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我州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情况、我州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围绕竞技体育改革发展和州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我州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楚雄市“六城同创”工作情况、楚雄至大姚高速公路和玉溪至楚雄高速公路(楚雄至双柏段)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视察。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

四是健全完善代表履职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邀请代表列席会议,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认真落实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机制,保障代表对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坚持不懈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强化代表履职监督。更加注重代表活动阵地的管理和使用,发挥更好更大作用。

五是不断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两个机关”建设要求,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弘扬优良作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继续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加强教育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同志们:抗疫方显担当,奋斗成就伟业。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楚雄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聚力量砥砺奋进,为实施“1133”战略、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实现彝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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