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州开展动物防疫

作者:文:华明友 图:华明友? 李张慧 日期:2020/7/22 9:07:00 来源:州人大农环资委 点击:957 

7月16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纳杰带领执法检查组到我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任锦云,驻楚省人大代表梁文林、莫志敏作为检查组成员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到楚雄市东华镇帝福农牧养殖有限公司、双柏县大庄镇阿里郎黄牛养殖有限公司、祥鸿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信实健生猪交易市场对动物防疫制度落实情况、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到双柏县云牧食品有限公司对生猪屠宰、肉食品加工环节防疫、检疫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到大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动物检疫申报点、双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对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基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养殖企业情况介绍,与基层干部、企业员工亲切交谈,查看台账,详实了解基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具体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双柏县召开座谈会,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林波汇报了全州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州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普法宣传、投入保障和监测监管,不断完善防疫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抓实动物防疫,《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至今,全州未发生不可控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未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2019年,全州实现畜牧业总产值138.85亿元,畜牧业保持强劲发展势头。座谈会还听取了双柏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进行发言并提出意见建议。

纳杰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我州动物防疫工作和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取得的显著成效。他强调,畜牧业的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有力支撑,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出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是坚持创新发展,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现实要求;是保障畜禽养殖安全,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是提升畜牧业竞争力的现实需要。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动物防疫和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动物检疫法》,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好动物防疫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动物防疫水平;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检疫工作,强化追溯管理;要强化生产经营者的防疫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促进养殖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要加强对《动物防疫法》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动物防疫工作的良好氛围。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蒙冬梅主持座谈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夭建国、秘书长张竣珲参加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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