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举行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作者:文:汪家有 图:苏子华 日期:2020/6/19 11:10:00 来源:州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点击:1674 

6月19日,州人大常委会举行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张竣珲到考场巡考。

根据宪法、组织法等法律法规,2015年10月30日,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试行)》。将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选举法、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刑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楚雄彝族自治州条例等12部自治州单行条例列为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范围。

自2016年1月1日施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以来,州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了提请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考试,以考促学,有力地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严格落实了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和我州法治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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