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0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变动,鲁维生、李学安分别向州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职请求。根据州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的提请和鲁维生关于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李学安关于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州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鲁维生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李学安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