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7/6/21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831 

——2016年12月28日在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德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本次会议报告2016年州政府系统办理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在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州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44件(包括议案转建议办理的43件),其中交由州政府系统办理的有130件,占建议总数的90.3%。根据建议内容和政府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州人民政府分别交由7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29家单位承办。其中承办建议较多的是:州交通运输局25件,州住建局13件,州扶贫办12件,州财政局10件,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各8件,楚雄市人民政府9件。截止10月30日,所有建议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第一类(A类):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有81件,占62.3%;第二类(B类):建议所提问题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计划的有29件,占22.3%;第三类(C类):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3年内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有20件,占15.4%。

二、主要做法

    2016年,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和州人民政府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不断提高。主要做法是:

    (一)及时交办,保障有力。州“两会”后,为做到交办准确,减少失误,州政府办公室对交由州政府系统办理的州人大代表建议,采取召集办理任务较重的承办单位办公室主任对各自办理的建议进行确认,对提出异议的及时进行更改。2016年3月25日,州委办、州人大办、州政府办、州政协办联合召开交办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领导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对办理工作作安排部署。在办理过程中,州人民政府和办公室有关领导经常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州人民政府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全州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年终对各承办单位进行考核评分。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安排部署,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办理工作逐步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实现建议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工作决策相结合、与转变作风相结合、与优化服务相结合,促进了政府和部门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各承办单位严格执行《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分解细化办理任务,强化办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重点承办单位成立了办理工作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抓落实、明确专人具体办理的“四级办理责任制”,落实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方针”,健全内部登记、交办、督办、面商、答复审核、签发、续办续复等工作制度,完善协调配合、沟通交流、实地调研、督促检查等办理机制,大力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成效。

   (三)注重质量,增强实效。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实效作为衡量工作质量的根本标准,紧紧围绕全州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工作重点,制定切实有效的办理措施,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以实效求发展,在发展中促工作,办理工作逐步做到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与改进部门工作相结合,对建议中要求解决的问题,只要是合理而又能够办理的,优先予以落实解决。

(四)注重协调,强化督查。有些建议综合性强、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办理。对此,州政府办公室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一方面根据问题的主次关系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落实责任;另一方面,加强对部门的指导,督促主协办单位相互支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州政府办公室还注重加强与州人大选联工委的联系,通报办理工作的动态,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承办单位提出的问题,催促办理迟缓的单位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办理任务。

    (五)加强面商,真诚交流

    州人民政府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面商率要达到100%,并把面商率作为州政府对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评分标准。要求各承办单位运用多种方式切实与代表沟通协商,全面准确地把握代表意图,虚心诚恳地向代表求计问策。各承办单位都做到了在办理前先与代表联系,了解代表的真实想法和目的,在办理答复前由单位领导带队与代表沟通交流,就具体问题进行协商,最大限度地与代表增进理解、达成共识,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代表的满意度。如有代表对答复表示“不满意”的,责成承办单位在一个月内与代表再次面商,重新答复。

  •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
        2016年,州政府系统的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人大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建议办理工作发展不均衡,个别单位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人员变动大,办理质量水平相对较低,存在敷衍了事,甚至推诿扯皮的现象;个别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不健全,协商环节流于形式;有的答复说明解释多、解决办法少,没有深入研究和解决问题;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州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将进一步深化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更加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对照整改,狠抓工作落实,力求建议办理工作在思想认识上有新高度,在办理方法上有新措施,在制度建设上有新进展,在办理目标上有新实效,全力推进州政府系统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群众路线。要从人大代表建议中把握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运用改革思维和创新举措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的重要途径,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目标,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准穴位、精准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真抓实干、勤政为民,着力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取信于民。

三是加强沟通协商。要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进一步丰富协商形式、拓展协商内容、增强协商实效,完善协商成果转化机制,强化面商工作扩面增效,提高主办、协办单位之间的协作效能,努力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完善决策、形成合力,巩固和发展“提”“办”“督”多方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的良好局面。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建议的办理,认真落实承办单位主要领导领办制度,把联合调研、面商沟通、跟踪问效作为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深入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力求通过办好一件建议,解决一些共性问题,推动发展一个方面的工作。对涉及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建议,要列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强化措施,着力抓好办理落实,助推各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五是强化督查落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将积极协助州人大选联工委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并答复有关代表。对代表多次提出但尚未得到解决的问题要紧抓不放,深入开展跟踪问效、续办续复,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让人大代表满意,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正值全州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州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建议办理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富民强州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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