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作者:文:马银彬 图:周颖 日期:2020/1/9 来源: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点击:23674 

2019年12月30日至31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任锦云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勇、商雁鸿、李怡、熊卫民、夭建国、陆积峰,秘书长张竣珲及其他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副州长周兴国、杨虹,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俊杰,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周映枢,州监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5号议案,第17号议案,第19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19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18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调整方案(三)(草案)》《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地方立法计划调整方案(二)(草案)》,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州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我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上,通过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任锦云强调,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担负起人大的职责使命,加强对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法律实施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职,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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