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日期:2017/6/21 来源: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4479 

2017425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意识。各级人民政府应以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开展对中小学生、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安全意识教育,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员工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二、健全责任体系,严格源头管控。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主动作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压实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督促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完善的、相互制约的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各个岗位。督促企业不断加大投入,更新陈旧设备,改造落后工艺,增加安全设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法治监管。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政府、企业、社会、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创造依法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把简政放权和强化安全监管相结合,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相关公共服务保障,培育壮大安全监管技术服务机构。改变以罚代管现象,变“重事后处罚”为“重事前预防”,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和“大数据”等监管手段,建立有效预防途径,提高监管效率。

四、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专项治理。坚持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和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扎实开展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农业机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特别要注意加强对水、电、油、气等地下管道安全隐患的整治,提前排查设计不合理且年久失修、存在爆炸泄漏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管道,严防设备设施“带病”生产、运营。

五、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各地监管工作实际,健全安全监管网络,合理核定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保障必要经费,明确岗位职责,全面实现安全生产全方位有效监管,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有效排除。合理界定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强化地方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培训、严格教育、严密纪律,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方法科学的安全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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