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嘉鹏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公布施行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

日期:2018/9/29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12967 

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公布施行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

楚雄州中医院(云南省彝医院)院长  许嘉鹏

(2018年8月31日)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明天将正式施行,作为1名彝医药工作者,我深受鼓舞、倍感振奋。

楚雄是彝医药的主要传承区和发源地,彝医药有极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民间应用基础。彝医药也是我国传统医药和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份,同时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重要的卫生资源、经济资源、科技资源、文化资源和生态资源,对人民健康、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彝医药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是全体彝医药工作者共同期盼已久的一件盛事。我院将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好《条例》,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绿色食品”“绿色能源”“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主动将彝医药融入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不断提升彝医药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造福广大患者。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一、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热潮。我们将全面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活动,多渠道、多途径广泛深入的宣传《条例》和彝医药知识,分期分批组织全院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做到学深、学精、学透,全面充分理解掌握《条例》的内涵实质,充分发挥《条例》对彝医药发展的指导和引领作用。

二、规范服务,保障安全。《条例》涉及内容很多,也很细化,作为公立医疗机构,我们一定会最大化用好《条例》释放的红利,也会做好规范服务,保障医疗安全。以质量和安全为前提,协助做好《彝医医师考核认定办法》、《彝医治疗技术规范》、《彝药认定办法》、《彝医医师职称评选管理办法》、《彝医传承人评选认定办法》、《名彝医评选认定办法》等6个配套文件起草工作,提升彝医药服务质量。

三、主动作为,加快发展。《条例》的出台,为彝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认了彝医药的地位和作用、彝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彝医药的师承体系建设,名老彝医学术继承,彝药制剂的研发生产流通,彝医药人才培养,彝医药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包括法律责任等做出了规定。对彝医诊疗项目、彝药成药、彝药饮片、彝药院内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做了明确要求。相信不久的将来,彝医药将惠及更多人民群众。我们将进一步找准彝医药发展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围绕彝医药典籍整理、理论研究、彝药研发、彝医治疗技术推广应用、彝药材种植养殖、彝医药人才培养等几个方面持续开展工作,重视民族民间用药经验和治疗方法的挖掘整理。发挥彝医药在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独特作用,打响“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品牌,为把楚雄建成 “让楚雄人健康起来”“让想健康的人来楚雄”的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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